查看: 697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西高院回应"奉新县政府成老赖":将通报纪检部门

[复制链接]

564

主题

643

帖子

53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386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4-12 07:54: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江西高院回应“奉新县政府成老赖”:将通报纪检部门)

央广网奉新4月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江西奉新县政府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媒体调查披露,全国已有多地县级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上榜“失信名单”,成为“老赖”。4月5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将加大对公职老赖的联合惩戒力度,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至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通报至组织人事部门在任职方面予以限制。
针对外界关注,奉新县政府已通过官方微博“奉新发布”称,将尊重法律裁决,严格按法律履行义务,配合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近日,江西高院也发布公告称,将开展为期60天的“春雷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将对公职“老赖”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江西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龙崎介绍说:“目前,我省该类案件体量很小,但是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却很大,老百姓关注度高。”
江西高院发布的公告提到,“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至所在单位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通报至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通报至组织人事部门在任职方面予以限制。”龙琦表示,案件执行涉及公职人员及行政机关的,法院的执行人员常常会遇到困难。有些公职人员觉得法院不会动真格,所以不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也有些法院碍于当地情面没有积极采取强制措施,只是单纯的劝解其积极履行。
一位基层法院的执行人员向记者透露,行政、事业单位不配合法院执行的情况,在不少地方都一定程度存在。一般情况下,本地中级法院不会把本地区的县政府列进老赖名单。尤其是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由于这样的单位没有自有财产可供执行,即使当事人官司打赢了,案件执行也很容易无法兑现。而拘留行政机关负责人又不现实。
江西九江一位基层执行法官也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也给法院执行带来较大困难。对债权人和法院执行局,都是能拖就拖,不会尽自己能力归还欠款。
据了解,我国各地法院在加大老赖的惩戒力度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和尝试。比如限制被执行人贷款、消费,乘坐飞机、高铁等。而专门对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进行严厉惩戒的规定,还不多见。
记者注意到,江西高院和江西省文明办已经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履行对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管理职责。
龙琦介绍指出,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不得参评道德模范、文明家庭。如果单位领导成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我们建议各单位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严格限制其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p>

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所在单位也要跟着受牵连,不能评先,也不能参评文明单位,如果所在单位是文明单位,还要被撤销。而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政、企事业单位,也有“紧箍咒”。
江西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龙崎表示,对涉案单位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法定代表人将会受到相关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二等座以上动车等。
目前,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已在江西形成高压态势。江西高院还鼓励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予以物质奖励,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本文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姬雪莹_NN6784
天道酬勤,地道酬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手机版
  • 手机版
  • 手机版

手机版|小黑屋|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GMT+8, 2024-12-22 20:14 , Processed in 0.101951 second(s), 31 queries .

置顶 菜单 收藏 二维码 客服 反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