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11.6万套农房长期空置,官方新政鼓励市民“下乡”)
昨日,武汉市在小朱湾举行现场会,以其为典型示范,启动“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现场会公布了鼓励市民下乡的20项措施,被称为“黄金20条”。
11.6万套农房长期空置
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底,武汉市6个新城区、72个街(乡镇)、1902个行政村、16948个村民小组,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98.2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8.7%。初步统计,农村房屋共有73万套,其中长期空置农房约11.6万套,占农房总数的15.8%。
形成农房闲置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村人口市民化,二是农民长年外出务工经商,三是农村人口自然减少,四是管理不到位,五是流转不畅。
空置农房农户有出租(合作)意愿的,占被调查有空闲农房农户总数的78.2%。
武汉市农委主任谭本忠称,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旨在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农房,盘活农民闲置资产,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缓解农村“空心化”现象,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
鼓励4种人下乡
“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重点鼓励4种人下乡。
一是能人回乡。鼓励热爱家乡、有经济实力的乡村贤达、社会名人等,返回家乡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创业,反哺家乡建设。
二是企业家下乡。有理想、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家,运用先进的企业化管理理念,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创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是知识分子下乡。有一定职业技能的知识人才,利用农村空闲农房等资源,运用思维创新、谋略创新、行为创新,发展农村创意经济,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
四是城镇居民下乡。有一定经济实力、追求田园生活情趣的城镇居民,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和土地资源,发展乡村休闲、养生养老等产业,实现“劳动变运动、居住变休闲”。
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市民通过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创业创新,开办农家乐、养老机构,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
武汉市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措施。
如对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迁村腾地,实行村庄集并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按每户2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对利用空闲农房建设美丽乡村满足条件的,给予8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对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符合条件的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开办农家乐协议期3年以上,达到标准的经营户,按农村居民农家乐同等待遇奖补;鼓励兴办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兴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达到标准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
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利用空闲农房开展技术指导和创业服务。对租赁空闲农房创业创新的,享受农业科技示范户待遇,按国家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鼓励利用空闲农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设农村生产、生活资料服务网点。
还鼓励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开办民间博物馆,打造“博物馆小镇”,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创办农村实体书屋,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另据:楚天都市报讯
到农村去,不仅有赏花美景,更有创业良机。昨日,武汉市政府在江夏区小朱湾召开现场会,启动“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出台20条激励措施,从加大补贴、减免税费等方面支持市民下乡,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进行创业,最高一次性可奖励10万元。
20条鼓励措施主要包括: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协议期在五年以上、村湾农户总数30户以上、利用空闲农房户数占农户总数30%以上、符合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按每户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协议期在三年以上,取得工商执照和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二星级以上标准的经营户,给予当地农村居民开办农家乐的同等待遇,按二星级2万元、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4万元、五星级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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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租赁农村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的,给予村民同等待遇。对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参与农家乐经营户10户以上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给予10万元/社一次性奖励。
同时,创业人还可享受农业科技示范户待遇,科技示范户可享受贴息额度为贷款5万元以内(含5万元),核心示范户可享受贴息额度为贷款30万元(含30万元),按国家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武汉市农委主任谭本忠介绍,截至2016年底,武汉6个新城区、1902个行政村、16948个村民小组,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98.2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8.7%;初步统计农村房屋共有73万套,其中长期空闲农房约11.6万套,占农房总数的15.8%,这为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创业创新提供了空间。
本文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崇_NN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