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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亳州落马官员:出书、女儿留学均索“赞助”
本报讯 利用职权替开发商开方便之门,收受巨额贿赂。同时,借出书、女儿求学等名义,收受贿赂。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程效先因涉嫌受贿罪,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池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效先在担任亳州市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亳州市“重点工程土地资产对等处置”、“土地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违法案件查处组”等政府机构成员、组长,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有关单位、个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与开发商往来密切
记者注意到,程效先最大的一笔受贿指控,是收受淮北圣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火房地产公司)股东张某的贿赂人民币200万元。
圣火房地产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民营企业,2006年由张某家庭出资在淮北市注册成立,张某的儿子担任法定代表人。2009年下半年,在涡阳县取得“乐行南路”连片226亩的土地开发权,开发建设“河畔铭城”房地产项目。为顺利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缓交土地出让金、减免滞纳金、土地拆迁等问题,张某多次找到程效先帮忙,程效先给予了帮助。 2010年年底,程效先以家庭购房缺少资金为由,向张某提出“借款”200万元。 2010年12月12日,张某根据程效先提供的其女儿“程某”身份证,开设账户存入200万,并将银行卡和密码交给了程效先。借款后,程效先未将此款用于购买住房,而是将此款交给女儿用于了家庭投资理财。
在此后的三年多时间里,被告人程效先在其家庭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直没有归还此款。同时,在“河畔铭城”项目上,张某又多次找到程效先帮忙,一直没有讨要此款。在此期间,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巡视员杨先静受贿案案发,张某因涉嫌行贿,先后多次被省纪委和检察机关调查询问。另在安徽省委巡视亳州期间,程效先因个人违法违纪问题被举报并被巡视组约谈。程效先担心受到查处,先后两次安排女儿汇款给张某,将200万元归还。
出书为名索要赞助
据指控,2007年5月,亳州市纪委查处该市原国土局局长倪毅违法违纪案件期间,亳州市天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公司)董事长陈某的儿子、女婿涉嫌行贿被纪委留置谈话。为寻求程效先的帮助,在合肥一饭店内,陈某送给程效先一张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程效先收下后,要求亳州市纪委办案人员对陈某的儿子、女婿尽快结束留置谈话。 2011年底、2012年初,程效先以其本人出版《多才雄主曹操》经费紧张为由,找陈某帮忙,陈某送上人民币20万元。
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是亳州市纪委(监察局)联系帮扶企业之一,徐某一直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公司经营期间,先后因公司搬迁、参评“第四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事宜多次找到程效先帮忙,程效先均答应并给予了积极的支持。2008年下半年,程效先以其出版《彭雪枫传》经费不足为由,找到徐某帮助。 2008年8月,徐某以“赞助费”的名义送去人民币15万元。
2013年底,程效先以出版《跨界帝王曹操》费用紧张为由,找到开发商刘某帮忙,收下5万元。
女儿读书他人买单
据指控,井泉集团法定代表人李某因房地产开发事务多次找到联系帮扶企业的程效先帮忙,程效先答应并尽可能地给予了支持。 2005年,程效先女儿去澳大利亚留学,李某送去人民币10万元和澳元2万,程效先收下。同时程效先女儿留学期间住在李某的澳大利亚家中,李某安排妻子先后5次以支付生活费、学费补贴等名义变相送给程效先女儿贿赂共计澳元3.2万元。程效先得知后未表示反对。
2011年底,天润公司的陈某以补贴程效先女儿在北京“安家费”的名义,送去人民币30万元。2012年下半年,陈某在获悉程效先女儿结婚的消息后,以贺礼的名义,送给程效先人民币20万元。
在担任亳州市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期间,多位官员因被亳州市纪委“双规”而找到程效先。程效先都积极帮忙,事后收下感谢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效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亳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淮北圣火房地产公司、安徽天润房地产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人民币411万元,澳元5.2万,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以出书为由拉赞助名义收受的50万元,属索贿。
来源: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初晓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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